据说上古时,婴儿由父亲取名,是在婴儿出生三个月后。除了有名,古人还有字。男子取字,是在二十岁举行冠礼时,女子取字,是在十五岁举行笄礼时。古人的名和字,往往有一定意义上的联系。例如颜回的字,叫子渊,渊是回旋的水流的意思,回是旋转的意思,回和渊有一定的意义上的联系。后来随着词语的发展,语义的演变,古人有些名和字的联系,就不太容易看出来了。
名字是人与人之间的特定称呼,是一个人的符号标志。今天,中国人的名字大多比较简单,都由“姓”和“名”两部分组成。“姓”是沿袭祖辈、代表血缘关系的,“名”则含有长辈的殷切希望。
在中国古代,名和字不是一回事。“名”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所用的代表符号,“字”则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,是与“名”互训的,相为表里,所以又称表字。《白虎通·姓名》说:“或旁(傍)其名为之字者,闻名即知其字,闻字即知其名。”可见,古人的“名”与“字”在意义上大体相近或有关联。一种情况是名和字意义相同或相近。例如曾点,字皙。《说文》中说“点,小黑也”,而“皙,人色白也”。又如屈原,名平,字原。还有像诸葛亮,字孔明,“亮”与“明”同义。另一种情况是名和字的意思正相反。
古人只有到了成年后才能取字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说:“幼名,冠字。”这里的“冠”指的是古代男子的成人礼,意思是说,男孩长到二十岁举行“结发加冠”的成人礼的时候,就要取字。这是出于对成年男子的尊重和避讳,对于成人直呼其名是不礼貌的。而女孩到十五岁举行“及笄(jī)”的成人礼时就取字。
先秦的时候称呼一个人的名字,往往是先称字,再称名。例如孔子的先人叫孔父嘉,嘉是名,孔父是字。
古人名、字之外还有号
古人有名字之外,经常还有个“号”。比如,李白姓李,名白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。
“号”其实就是名字之外的别名。尊称别人的时候要称人家的号,自己称号一般只用于自己的作品中。
早在周朝时,人们就开始取号了。《周礼》说,“号,谓尊其名,更为美称焉。”意思是说,号是人在名、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。古代人物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(包括斋名、室名等)。如我们熟知的唐代白居易号香山居土,宋代苏轼号东坡居士,辛弃疾号稼轩居士,清代郑燮号板桥等。宋以后,文人之间大多以号相称,特别是明清时代,人们把取号视为一种时尚,上至皇帝,下至一般黎民百姓,几乎人人都有号可称。
号一般是由本人所起,所以可以更自由地抒发自己的情感,表达自己的意愿,并且表现出自己独特的审美趣味。如有的人自称为“道人”、“山人”、“居士”,就是表示自己像出家人一样鄙视利禄、看透红尘。又如宋代欧阳修晚年号“六一居士”,即所谓的六个“一”:一万卷书、一千卷古金石文、一张琴、一局棋、一壶酒加上他本人一老翁,从这里可以看出他的胸怀和品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