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经网 佛教知识 略说因果业报(四)

略说因果业报(四)

业有四个特质(下)

业的第三个特质就是业不作不得,没有造作的业,不会遭受果报,也就是说,如果没有积聚能感受苦乐的业因,那么就决定不会得到苦乐的业果。就如没有种瓜不能得瓜,没有种豆不能得豆,没有种人天之因,决不会得人天之果;又如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,每个人的天赋聪明愚痴、身体健康强弱、一生盛衰兴败各有不同。以前佛住世的时候,有位国王名叫暇巴,与婆罗门种族的人作战,结果打败了,王宫被焚烧,国王自己知道业力难逃,于是投火自尽,连他眷属中有飞行神通的人,也都不免坠落火坑中被烧死,只有一个奴婢没有神通却幸免于难,而逃了出来;有人以此事请示佛陀,佛陀说:「国王跟他的眷属在过去世曾造了放火焚烧的恶业,在当时有一个同伴未参与放火,就是现在这位奴婢,因为她当时没有造作焚烧的业,所以今天就不会得到被烧死的果报。」

世间常有人以为做了坏事后,再做做好事,善恶可以互相抵消,这是错误的观念,因果是不能抵消的,造福跟受罪各有各的因果。世间有句话说「屋漏偏逢连夜雨」,又说「祸不单行,福无双至」,其实这些现象,都是因各自善恶业果成熟的感报,这就是佛说业不作不得的道理。

业的第四个特质是业作已不失,就是说已经造作的善恶业,在因缘未成熟之前,绝对不会坏失,即使经过百千劫的长久时间,仍然如影随形,丝毫不爽,在因缘成熟的时候,果报必然现前,还是必须清偿旧业。这就像在田里播种,如果没有遇到焦芽败种或腐烂虫吃等破缘的情形,则种子一定生长而可获得果实;业果的原则也是这样,自己所造作的善业或恶业不论大小,除了其中有破缘而转变的情况外,因缘成熟必定会感受自业的果报。这里所说的破缘,是指自己犯下罪恶的事内心生起忏悔而如法忏罪,或自己在做善事之后回想起来反而内心感到懊悔,除非遇到这类破缘的情况而转变业果外,所造的业是绝不会坏失的。

从前佛住世的时候,波斯匿王向释迦族求婚,释迦族便将一个婢女嫁过去,婚后生了一位太子,就是后來的琉璃王。琉璃王幼年时在释迦族遭到了侮辱,骂他是卑贱的人,琉璃王大怒,当下就发了一个恶愿说:「我将来做王,一定要灭掉释迦族。」琉璃王长大后就出兵讨伐释迦族,佛陀三次坐在一棵没有树荫的树下,用暗示的方法,使琉璃王自动撤兵。当琉璃王第四次出兵时,佛陀知道释迦族人的业报已经成熟,只能为释迦族人不知忏悔而感到惋惜。琉璃王的军队攻入城后,到处乱杀人,神通广大的目揵连尊者,就运用神通力将释迦族五百人,摄入自己的钵中,送到天宫去避难。等到战争停止后,拿回來一看,钵内的人竟然全部化成血水,为什么呢?因为神通抵不过业力,佛陀有无量的神通、智慧,却眼看自己的亲族被杀,这就是所作业不亡的道理,自己造业自己受,别人是不能代受的。

释迦族过去世造的是什么业呢?目揵连尊者请示佛陀,佛陀说:「过去许久以前,有一个大村庄,村内有一个大鱼池,在一个节日,村中的人将水池内的鱼都捉来吃,其中有一条大鱼,也被捉而杀去吃,当时有个小孩,他从来不吃鱼肉,为了好玩,他用棍子敲了大鱼头三下。当时那只大鱼就是现在攻城的琉璃王,所有的小鱼就是现在他的军队,村庄的人就是现在被杀的释迦族,那个没吃鱼肉的小孩就是我,我因为没吃鱼肉,所以没被杀,但是因为敲了鱼头三下,所以在释迦族被灭的期间,头痛了三天。」

请点击阅读相关链接:
《略说因果业报(一)》
《略说因果业报(二)》
《略说因果业报(三)》
《略说因果业报(四)》
《略说因果业报(五)》
《略说因果业报(六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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